帳號:
密碼:
 
瀏覽 4356|回覆 15 結婚為何一定要買房

三十而立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為什麼結婚時一定要求男方要有房子??沒有房子就被看輕



結婚一定要用物質用房子來衡量跟決定嗎??



未免太膚淺!!!!!



 


發表於  2015-01-08 16:44:34


哇哈哈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這是一個現實的社會

要在現實的社會生活

就要面對現實!!!!!!!

 

發表於  2015-04-27 10:50:24


1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大叔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因為愛 哈哈哈哈哈

社會就是現實與膚淺

發表於  2016-11-24 15:07:13


2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文文

註冊:2011-12-01

文章:

回覆:


跟另一半買房,可以自行搬出去住,不用跟公婆住壓力可以減很多

發表於  2017-03-15 09:45:51


3樓 收藏 引用 回覆

回覆文章必須先登入會員!

  歡迎蒞臨大管家租屋網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您進入本網站時,即表示同意下列為確保各使用者均得使用本網站而訂定之各項條款規定。本使用政策自2007年8月1日〕生效

  • 您張貼之訊息須適當且不得有違反任何法律規定或本公司所訂之禁止內容政策、侵害第三人之權利、散發垃圾信件、散發病毒、複製、變更或散發他人內容、未經他人同意取得有關他人之資料或以其他方式收集有關他人之資料,包括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可能損害本網站或本網站使用者之利益或財產之技術
  • 在刊登物件資料時,禁止使用房屋圖片上附有公司名稱之文字或LOGO圖案,違反規定者本公司有權自行刪除該筆物件資料
  • 會員於本網站刊登廣告或文章時,必須依照適當版面刊登適當內容,如:【租屋】為刊登出租廣告、【頂讓】為刊登店面頂讓廣告、【房客需求】為房客求租訊息、【居家廠商】為廠商專屬廣告區、【二手拍賣】為刊登二手物品買賣資訊以及【討論區】為其他相關資訊交流;若會員違反刊登的分類規定,本網站有權自行刪除未符合規定之廣告或文章,並將其違規帳號永久停權!
  • 嚴禁房東與房客刊登租賃及買賣廣告,嚴禁廠商刊登業務廣告,違反規定者,管理者將逕行予以永久停權處置。
  • 宜加仲介有限公司得隨時更新本條款內容